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认定管理办法
一、总则
第一条 为鼓励本科生广泛参与各类科研训练活动,培养本科生的创新精神与科学素养,全面推进探究式、研究型理论教学和创新性实践教学相结合,按照“创新驱动、重在实践、提升能力”的原则,学校设立了科研训练学分。为规范科研训练学分的认定,学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二条 本科生获得科研训练学分,是以参与科研训练全过程为前提。科研训练旨在培养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、协作能力、表达能力等多种能力,帮助其形成严谨、系统的科研思维与创新意识。
第三条 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科研训练2个学分方可申请毕业。
第四条 申请科研训练学分时,严禁弄虚作假。如有虚报或作假行为的,视为考试作弊。
二、认定类型与范围
第五条 认定类型分学校认定和学院认定两种。
第六条 学校认定类型包含创新创业项目、创新性实验项目、学科竞赛、高峰体验计划、科研实践类活动等。
1. 创新创业项目:指国家级、省级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;
2. 创新性实验项目:指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创新性实验项目;
3. 学科竞赛:指经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;
4. 高峰体验计划:指依托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,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开展的科研训练项目;
5. 科研实践类活动:指经由学校认定的社会调查、社会实践、科学讲座等。
第七条 学院认定类型包括开放实验项目、发表论文等。
1. 开放实验:由学院组织导师或实验室提供相关研究课题供学生选修。
2. 发表论文:鼓励学生利用科研训练成果,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,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创新成果。
三、成绩认定
第八条 科研训练学分成绩分成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4个等级。等级为“合格”及以上的学生获得科研训练2个学分,等级为“不合格”的学生不能获得科研训练学分,即0学分;
第九条 科研训练成绩等级通过科研训练积分来评定。科研训练积分认定标准见附件1。科研训练成绩等级评定规则见表1。
表1 科研训练成绩评定规则表
科研训练积分(n分) |
科研训练成绩等级 |
n≥3.5 |
优秀 |
2.5≤n<3.5 |
良好 |
2≤n<2.5 |
合格 |
n<2 |
不合格 |
第十条 学生多途径获得的科研训练积分可以累加,但同一项目只计算最高一次获得分值。 科研实践类项目积分不得超过2.5分。
第十一条 对于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学科竞赛、科研训练项目、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,团队内所有学生均可获得同等科研训练积分。
第十二条 科研训练学分成绩等级在“良好”及以上的学生,学校为其开具科研训练成绩证明。
四、认定程序
第十三条 个人取得的创新成果由个人申报,团队取得的创新成果由指导教师认定后,统一申报。大型团体比赛参赛学生数量及名单参照《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本科生创新实践基地及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补充条例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。
第十四条 学校每学年认定两次,时间在每年的5月初和11月初。各学院应及时开展科研训练学分的宣传、申报、审核、公示、上报等工作。教务处负责科研训练学分的最后审核、认定和记载工作。
第十五条 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表(附件2)并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,经所在学院组织认定后,须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第十六条 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学院须组织复核。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汇总后,将汇总表(附件3)报教务处审核。
第十七条 教务处将审核结果返回学院。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名单,学院须重新认定。
五、其他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开始试行,由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负责解释。
附件1:科研训练积分认定标准
项目类别 |
考核内容 |
认定标准 |
认定分值 |
学科竞赛 |
竞赛获奖 |
国际级 |
特等奖 |
4 |
一等奖 |
3.5 |
二等奖 |
3 |
三等奖 |
2.5 |
国家级 |
特等奖 |
4 |
一等奖 |
3.5 |
二等奖 |
3 |
三等奖 |
2.5 |
省部级 |
特等奖 |
3 |
一等奖 |
3 |
二等奖 |
2.5 |
三等奖 |
2 |
校级 |
特等奖 |
2.5 |
一等奖 |
2 |
二等奖 |
1.5 |
三等奖 |
1 |
其他非学术组织、行业协会举办的行业类学科竞赛(经学校认可为准) |
特等奖 |
2 |
一等奖 |
2 |
二等奖 |
1.5 |
创新创业项目 |
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|
国家级、省级 |
优秀结题 |
3.5 |
良好结题 |
3 |
合格结题 |
2 |
创新性实验项目、高峰体验计划 |
教师评价 |
评价优秀者 |
3.5 |
评价良好者 |
2.5 |
评价合格者 |
2 |
科研实践类活动 |
社会调查、社会实践 |
参与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,并提出具有一定创新性、经济价值的研究报告,经一位副高职称(或以上)教师评阅,再经学院予以认定。 |
1 |
讲座 |
聆听科技、学术报告,并提交研学材料(如读书报告、文献综述等),经一位副高职称(或以上)教师评阅,再经院学院予以认定。 |
0.5 |
开放实验 |
科研研究课题 |
参与导师所在课题的研究,并提交科研工作总结报告。 |
1.5 |
实验室研究 |
参与实验室所在相关项目的研究,并提交工作总结报告。 |
1.0 |
科研成果、 申请专利及软件注册 权 |
发表学术论文、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 |
第一作者发表SCI |
3.5 |
非第一作者(前3名)发表SCI |
1.5 |
第一作者发表EI |
2 |
非第一作者(前3名)发表EI |
1 |
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 |
1 |
非第一作者(前3名)发表核心期刊 |
0.5 |
第一作者发表其他类型论文 |
0.5 |
第一作者申请并获得授权专利 |
2 |
非第一作者(前3名)申请并获得授权专利 |
1 |
第一作者申请并获得软件著作权 |
2 |
非第一作者(前3名)申请并获得软件著作权 |
1 |
未能按要求完成科研训练活动 |
0 |